岗位职责:
1.完成教学计划。
2.根据班级计划及每周安排组织教育活动。(如:课前准备工作,教具的制作等。)
3.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班级环境。
4.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、卫生保健制度。
5.检查班内各种设施的安全情况,并采取有效措施
任职资格:
1、专科及以上学历,心理学、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;
2、熟悉儿童生活习性,了解儿童心理;
3、具有一定的文艺表演能力,普通话标准,口齿伶俐;
4、热爱教育事业,工作积极主动、责任心强。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7:20-17:00,周六周日双休,节假日正常休息。
工作地点:凯旋路凯丰路交汇
凯旋路辅路与凯丰路交叉口西80米
求职过程中请勿缴纳费用,保持谨慎,防止诈骗。如有不实,请立即举报! 我要举报 >